被花子瑜拉住的男子,大口喘息了几下,断断续续地说:“前面……正在混战,死了好多……好多人。”
王小天急忙问道:“死的是城主府的卫兵,还是其他人?”
“都有,城主府的卫兵,看到老百姓就杀。那些人也杀了很多城主府的卫兵。”
王小天:“现在谁占上风?”
男子哭丧着脸,“看到杀人的,我胆子都吓破了,哪里还有心思看谁占了上风?”
花子瑜松开男子,示意他可以走了。男子慌慌张张的离开。三人立刻往城主府方向赶过去。
很快,三人就看到,城主府前一大群士兵围成一个圈,里面传来激烈的厮杀声。
王小天直接跃起,悬浮在空中观察。花子瑜则拉着夏现龙,一块跃到半空中观察。
士兵围着的圈子里,横七竖八躺着许多尸体。从衣服上看,有士兵、城主府侍卫,也有老百姓。
圈子里有四五十人在混战。一方是城主府的侍卫,另一方则是老百姓打扮,应该就是都尔班大叔他们。
一个身材高大,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壮年男子,仿佛鹤立鸡群一般,站在城主府的大门台阶上。他外面穿着一件流光溢彩,一看就非常华贵的锦袍,里面穿着精致的战甲,手里握着一柄用象牙、宝石、黄金装饰的弯刀。
王小天判断,此人应该就是城主埃米尔。
此刻,埃米尔面如寒冰,望着混战中的某人。
顺着他的视线,王小天望过去。看到那人,王小天心里顿时“咯噔”一下子。
那人正是都尔班大叔。他现在的样子非常狼狈,衣衫破烂,气喘吁吁,身上满是血污,也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。
他花白的头发已经凌乱,左胳膊无力地耷拉着,血顺着胳膊流到手上,再从手上一滴一滴,滴落到地上,右手的弯刀布满了缺口和卷刃,别说杀人了,切萝卜都费劲。
他的左大腿也负了伤,虽然用一片衣服,进行了简单的包扎,但根本不管用。鲜血依然止不住流淌,不仅把包扎的衣片染红了,还顺着裤管往下滴血。
四五个壮汉护在都尔班身边,为他抵挡城主府侍卫的攻击。让他得到了些许喘息机会。只不过,这些壮汉也都全身带伤,围着他们的侍卫却有增无减。
都尔班大叔急促喘了两口气,大声喊道:“兄弟们,养兵千日用兵一时。国家让我们享受了几十年的清福,现在到了我们报效国家的时候了!隐士,百死不悔!”
所有隐士成员立刻同声大喝:“隐士,百死不悔!”
埃米尔望着都尔班,冷冷地道:“没想到,隐士的负责人,竟然是土生土长的杜尚特人。还真是让人大吃以惊啊。不过,我与你们隐士组织,并没有任何过节,你们为何要与我作对?”
都尔班喘着粗气,道:“我们只知道执行任务。至于原因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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