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33章 变法_最后一个唐朝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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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地质量,按照去年出台的《限地令》标准进行赎买,买回来的田地一律充公,按归属地划入当地官府名下。

  造册登记后,由官府进行再分配。

  当然,这样做肯定会大出血,但回本也快,明年秋收就能达到收支平衡,如果中途有战,朝廷财政实在紧张,杜让能还可以打条子嘛,你们不相信皇帝,首相打的条子总信罢?

  对于此次灭佛,朝廷如是部署。

  第一,定初三年三月初九以后,朝廷治下的佛寺道观,不论皇家大庄还是乡野小院,年不满四十五岁的僧尼道士,一律注销度牒,打回户籍地上户,按丁授田,按口贷资。

  第二,定初三年三月初一以后,朝廷治下的皇庄大观,凡是历代先帝赐予的田地金银,一律没收充公,按归属地化入当地官府,至于非朝廷与先帝授予资产的寺院,今后本寺名下的土地要一体纳粮上税,僧道一体服徭役兵役。

  第三,按寺院口数,每僧可以保留五亩口分田,超过部分每亩每年按所得七成征税,如果不想承受重税,那就把地卖给官府,当和尚就好好当吃斋念佛,老想着发财干嘛?

  第四,三月初九以后,向寺院出售田地的,带着田地依附寺院的,有一个收拾一个,一律按逃籍隐户处置,发往陇右、凤翔、黔中、西川、东川、朔方等地上户,垦荒屯田。

  第五,从今以后,皇族宗室外戚,一律不得向寺院捐资,违者按数额大小降爵,中外群臣并其家属,捐资不得超过一万钱,违者处十倍罚款,户主官员降二级,出贬一千里。

  第六,僧道想要离境云游,须报告当地官府获准。

  第七,皇族宗室、王侯将相、黔首庶民,有想要出家的,按政策报审获准,皇族宗室报宗正寺,王侯将相报太清观,黔首庶民向当地官府申请,先取得许可状文,然后向有司购度牒文书,皇族宗室三十万钱,王侯将相十万钱,庶民黔首一万钱。

  除了关内、京畿、京兆二十三县,山南西道、陇右道、剑南道各府州县也在贯彻执行朝廷的决议,汉中、洋县、城固、达州、成都、崇州、都江堰、广元、简阳、德阳、资阳、绵阳、遂宁、宜宾、梓潼、陇州、眉山、剑门关、太和关、大散关,从青城山到峨眉山,从昭觉寺到文殊院,从宝光寺到大慈寺,从龙潭寺到石经寺,从青羊宫到天师洞,无一例外。

  至于非议,当然是有的。

  极力拥护灭佛的柳璨饱受攻击,有礼佛的达官贵人说,柳孽障死后一定会被发配到阿修罗道受罪反省,首相杜让能横征暴敛,蛊惑天子,排斥异己,狡比李林甫,奸甚杨国忠!

  至于皇帝李晔,有桀纣厉灵炀僖之相,不足以奉宗庙。

  反对变法的官员也有很多,弹劾杜让能、柳璨、韩偓、赵崇、刘崇望等人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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