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低许多。
如果女方的种姓只比男方的种姓低一个等级,那么,她的后代经过七次和高等级的男方种姓结婚以后,第八代的子女,就达到了与男方同级的种姓。
相反,如果女方的种姓高,男方的种姓低,那么后代无一例外地和男方同一个种姓等级。
虽然这种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,造成了极大的不平等,但是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职业分工上,而不是用暴力手段灭除低种姓。
古印度的基本法规——《摩奴法典》规定,任何人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,都有权反抗,这个可以反抗的范围也包括这些不可接触的人。
因此,即使是非暴力思想最薄弱的印度教,也是主张非暴力的,对人的生命有基本的尊重。
公元前六七世纪,佛教、耆那教相继产生,二者的共同特种是没有神,其次是不杀生。
既然不杀生,也就更加没有暴力了。
因此,佛教、耆那教二者不仅不杀人,连动物都在不能伤害的范围之内。
而如果违反这些规条,后果非常严重。
这种严重后果,不是从现实社会中施加刑罚,而是生命被羁绊不能得到解脱,也不能晋级到更高等的生命。
而这二者都是这两个宗教的最终追求。
因此,一旦他们付诸暴力,造成伤害,就使得他们的毕生追求归于无有。
这对于虔诚的信徒来说,是绝对不能承受的后果。
而一丝兰这个外来的宗教,虽然在印度时间不长,但是在不使用暴力、主张对人善待方面,比前三个宗教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一丝兰的教义在总的原则上,采纳《圣经》十诫的要求,其中对人的生命那条规定,就是不要谋杀,也就是不得故意杀人。
非但如此,一丝兰教绝对没有印度教哪种等级森严的制度,更没有把人打入贱民阶层哪种极端野蛮的做法。
一个特别显著的例证就是,一丝兰所到之地,当地的不可接触者,绝大多数都加入了一丝兰教,从而有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。
麦轲通过对这些宗教的研究和比较,清楚地知道圣雄甘地虽然属于印度教,他绝对是属于温和派、开明派,他可能比别人更多地接受了耆那教和佛教的主张,尤其是非暴力观点。
而且,麦轲还确定,甘地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!记得有一次,他被问到为什么面对迫害他不反抗时,他说,耶稣教导说,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
当然,麦轲也可以确定,耶稣的教导的本意,不是甘地理解的那个意思。而是教导他的门徒,不要计较个人得失,不要总想为自己伸冤,而是要如同主耶稣那样,忍受世人的迫害,直到在十字架上被世人钉死。
基督徒不但应该忍受世人的迫害,而且要爱敌人,爱那些自己本来不爱、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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