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实力,他知道自己一个小小的所长可能惹不起。
而且他也知道,自从潘军成带队以来,对所有被查获的车辆,罚得确实有点狠了。
虽然这样一来所里的收入大幅上升,但是对过往车辆罚得如此之狠,所长干了这么多年,还真没敢这么干过。
当然,这也跟此时的政策形势有关。
在以前的时候,主要是卖方经济,计划经济,所有的车辆都是公家的。
开车的司机是“八大员”之一,拉多拉少,跑近跑远,都是一样的工资。
司机们恨不能整天空车跑,更不用说超载了。
即使改开后渐渐出现个体运输,但是经济刚刚开始复苏,老百姓的消费还是不高,物资的流动性还是很差。
大宗运输的活儿相对较少。
而且绝大多数搞运输的还是思维惯性,认为车辆核载多少,就应该拉多少,拉多了就会出危险。
所以一般不超载,就是多拉点,也不会超很多。
发展到八十年代中后期,经济持续发展,物资流动性快了起来。
很多搞运输的就尝到了超载的甜头。
于是超载的现象从开始冒头,到渐渐发展。
89年的时候,交通部颁发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。
国家开始对超载、超限运输的车辆进行治理。
当然,刚刚开始治理超载,在一些规定和处罚等方面,还不是很明确。
自由裁量的范围很大。
以前的时候,所有的车辆都是随便装、随便跑,自由惯了。
现在突然被治理,不管是搞运输的老板,还是开车的司机,一下子很难接受。
首先是抵触情绪很大。
另外作为交通执法者,虽然上面下发了规定,但是在处罚方面,也是相当谨慎。
基本上以管理为主,处罚为辅。
即使对车辆进行处罚,也不会罚得很重,更没有那么大的神经,对车辆进行顶格处罚。
也就是说,对于国家突然出台的这个“治超”,不管是运输从业者,还是执法者,从思想上都处于一个适应过程。
唯一的例外,大概就是潘军成带队的资河交管所。
处罚起来那是真的狠啊!
而且潘军成的作风相当霸道和强硬,如果有的司机出现抵触情绪,立即就要扣车。
甚至再抗拒执法,连人都要给你扣了。
兵熊熊一个,将熊熊一窝,反之,亦然。
嗯,潘军成还自以为打造出了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。
其实他并没有认识到国家出台的这个规定,也是属于试水阶段。
因为任何一个新的法律法规出台,在以后也会根据执法实践进行一定的修改。
他只是认为既然出台了规定,只要根据规定去进行处罚就不算违规。
甚至,在执法过程中,还会因为司机们有抵触情绪,而人为加大处罚力度。
这就让进过资河镇路段的司机们叫苦不迭,从而有了那句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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